我校实验动物中心动物进驻方案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日期:2022-11-28 浏览次数:
一、新采购的实验动物
采购的实验动物,必须来源于具有《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》的单位,并附有动物质量合格证书。可以根据动物质量等级和实验需要,进入实验动物中心相应设施内(清洁环境、屏障环境)开展工作。进驻流程见“实验动物中心动物实验申请及缴费流程”。
二、目前在其他场所饲养的实验动物
(一)能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实验的动物
对动物实验正在开展,后续实验在较短的时间内能够完成的实验动物,由单位 、团队和个人提出申请,明确实验完成时间,经实验动物管理及伦理审查执行委员会审核同意后,可在原场所完成动物实验。待实验结束后,将现有动物全部处置后,如需购买新的实验动物开展科学实验,应在实验动物中心开展。
(二)需要长期饲养的实验动物
不能对现有实验动物进行处置的,在进驻实验动物中心设施前应进行病原净化,使其携带微生物和寄生虫符合《实验动物 微生物学等级及检测》和《实验动物 寄生虫学等级及检测》的要求后,进入实验动物中心设施内开展科学研究。具体净化病原名录详见“我校实验动物中心可饲养的实验动物质量要求”。